導熱油又稱傳熱油,正規名稱為熱載體油,在國標《有機熱載體》(GB/23971-2009)提出的正式名稱,俗稱“導熱油”、熱煤油、道生油、傳熱油等。
有機熱載體的產品按使用溫度分類表
導熱油在使用中存在一個認識誤區,認為導熱油的閃點越高越耐高溫,使用越安全,因此,不去關心導熱油的熱穩定性、運行溫度與初餾點的相互關系、氧化安定性、熱傳導性等關鍵指標,卻非常強調導熱油的閃點,往往將閃點作為選擇導熱油的主要指標甚至作為決定性指標。
閃點是油品使用、貯存的一個安全指標(消防安全部門理論上按高于60℃開口閃點的產品為可燃品不屬于危險化學品;低于60℃開口閃點的產品為易燃品按危險化學產品管理)不同的油品因其用途與使用方式不同對閃點有不同的要求。當閃點不符合規定時,就會存在不安全因素。
據統計,我國常用導熱油的閃點大多在160~200℃之間,而導熱油國家標準《有機熱載體》(GB/T23971-2009)規定:導熱油的閉口閃點不低于100℃,標準僅對開式系統使用的L-QB類產品規定了開口閃點指標;對閉式系統使用的導熱油沒有規定開口閃點指標。
為什么標準規定的閃點指標這么低?這是因為在導熱油加熱系統中,導熱油的工作溫度均大于導熱油的閃點,一般在250℃以上,液相使用時工作溫度達360℃,氣相使用時使用溫度達400℃。在正常運行條件下,導熱油在密閉的系統中使用,系統中的溫度雖然高于閃點,但系統中不具備燃燒條件,因此導熱油不會燃燒,也不影響導熱油爐及系統運行的安全性。但系統一旦發生泄漏,即使導熱油的閃點再高在高溫下突然減壓,導致高溫油氣擴散,遇到明火或靜電火花也都易引發火災和爆炸事故。
由此可見導熱油的閃點高低,在導熱油加熱系統正常運行條件下不是衡量導熱油使用安全與不安全的主要指標,也不能理解為導熱油閃點越高越適用于高溫使用越安全。閃點只能作為參考性指標,如400℃氣相導熱油的閃點在120℃左右300℃礦物液機油的閃點反而高于180℃,要求過高的閃點或閃點越高越耐高溫越安全的概念是不正確的。
第一,導熱油的使用性能和安全性能的評定指標是熱穩定性。熱穩定性是導熱油在高溫下抵抗熱裂解化學分解的能力,是其重要的品質,能夠反映導熱油在高溫下發生化學反應的傾向。導熱油的耐高溫性能指標也是由熱穩定性試驗評定的,通過熱穩定性試驗確定導熱油的允許使用溫度。導熱油的熱穩定性的優劣直接關系到油品的使用壽命;裝置運行周期、安全生產情況及企業的經濟效益。
第二,導熱油的另一項安全指標是要求導熱油的初餾點必須高于導熱油加熱系統實際溫度的20-30℃(不含氣相導熱油)。因為低于初餾點的溫度條件下不會產生油蒸汽,也就不易引發火災事故。
導熱油在使用過程的防護,定期排查泄漏點加強現場監控要確保熱載體系統完好不漏,定期排查設備的腐蝕滲漏情況,發現滲漏及時檢修。因此,熱載體系統要合理設計,使用中要定期檢測設備壁厚和耐壓強度,并在設備和管道上加裝壓力計、安全閥和放空管等相關設備,以確保導熱油加熱系統安全、長期、經濟、穩定運行。
2020年5月6日